第二十五節 天干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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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節 天干與卦

巽  辛   震  庚    羅  己   勞  戊   兌  丁   艮  丙   坤  乙癸 倝  甲壬 天干與卦

中國以天干地支(簡稱干支)來計日的方法起源甚早,至少可溯源於商朝,甲骨文當中已可見到干支的使用。

在卦爻與干支的關係中,清華簡中除了本節〈天干與卦〉,另有二十七節的〈地支與卦〉,以及二十八節的〈地支與爻〉。

這顯然都與時間的占筮有關,至於「時間」的占法,簡中也有多處提到:

  • 第九節:凡咎,見述日,妻夫,佋穆,上毀,亡咎。
  • 第十節:凡瘳,見述日,上毀,瘳。
  • 第十一節:凡雨,當日在下,數而內,雨。當日在上,數而出,乃齊。
  • 第十八節:凡簭志事,而見當日奴當辰,乃曰速,疾亦然。五日為徠,乃中期。
  • 第二十三節:凡果,大事歲在前,果。中事月在前,果。少事日乃前,果。

這邊的問題在於,在卦象或爻象中如何看干支,並無實例可知。

但關於這個表格有一點相當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天干與卦的配合,完全與京房的納甲是一致的。其納甲是依父母(乾坤)、少男少女(艮兌)、中男中女(坎離)、長男長女(震巽)、父母(乾坤)順序分別配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周易》中有「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先庚三日,後庚三日」,除此之外就無與日期相關的卦象,由這兩個例子也似乎透露出,在日期的占斷上,《周易》中似乎只取天干,不用地支。這在清華簡中是否如此,則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