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圖說易〕比-親近之道

Jack 發表於

 比卦 坤下坎上(水地比)

卦爻辭: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六二,比之自內,貞吉。六三,比之匪人。六四,外比之,貞吉。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上六,比之无首,凶。


圖像說明 

比卦卦象為五個陰爻向一個陽爻親近、比附,因此得到「比」的卦義。

比有兩個意思:一是親和、親近,比附之意;二是輔助,輔佐之意。

比卦和師卦為相反的一對卦,兩卦最大差別在於師卦一陽在下(九二),而比卦之陽則在上(九五)。師卦陽爻(代表君子、大人、長官)在下為身先士卒,因此為領兵統眾之道。而比卦陽爻在上則代表高居廟堂,為眾人所景仰而親近之。

因此我們以 小人向大人奉承 來表達該卦卦義。這裡的大人與小人並無貶損之意,古時之大人小人,即今之官與民之別。

比卦卦義

「比」的意思為比附、親近,親和。是一種下對上的不平等關係:例如下屬對上司、晚輩對長輩、百姓對官員、居下風者對得勢者…。

比卦在六十四卦裡排在師卦之後,並與師卦成一對卦。《序卦傳》:「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師卦與比卦都是一個陽爻配五個陰爻,差別是師卦陽爻為九二在下,比卦為九五在上。九二在下有下臨百姓,向下監督之意;也有將軍率先士卒,領兵統眾之意。比卦九五在上,則有如君王高高在上,而眾陰(喻小人、臣下、部屬)向上比附,有點逢迎的意思。因此,比卦所講的關係,是一種「下對上」的不平等關係,並非同儕中的相互親近。

由於這是一種下對上的關係,因此比道最好要積極主動的同時,也應注意自己立場,不要因為想要奉承而背離自己(如六三),更切記不可侍才高傲(如上六),那就是大凶。這也是判斷比卦各爻吉凶的重要法則。

其中唯一的例外是在九五爻,因為九五為整卦的主爻,也是卦中其他五陰所比附的對象。

卦爻辭釋義

唯一不肯親近九五者,又高居其上,凶。
眾人所親近比附的對象,公正無私而能廣納來人,吉。
六四與九五最近,又乘載九五,吉。
六三完全比錯人,很傷!
六二當位,又有中正之德,與九五相應,深得九五之心,吉。
初六不當位又無應,但比道貴早,初為第一位,因此若有誠信當能感動人心,吉。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斷〕吉。但不可落於人後,否則為凶。

〔釋義〕親比,吉。若是原本的卜筮(不是再筮),那麼可依原本之卜筮結果長久保持下去,不會有罪咎。若是姍姍來遲,因有不安才來比附,最後才來者為凶。

比卦為向上比附之意,向上比附應該主動而迅速,唯恐落於人後;落於人後者則不為對方所接納,故凶。

〔解字〕原筮:「原」字的字義各家解釋有相當多的岐異,但最主流的看法認為「原」是「再」的意思,如俞琰及朱熹,還有來知德等。然而,解作「再筮元永貞」,則與易「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蒙卦)的義理相違,而且原字也沒有解釋作再的強烈理由。今從程子「故必推原占,決其可比者」,將原解作原本 。

不寧方來:不寧即不安,不寧方來描述姍姍來遲之貌,因見眾人皆比附,最後心有不安才比附之。

後夫凶:後夫及後來的人,夫當作名辭,而不是法語辭。因比道重在先與快,在於人前者則能為對方所接受,為吉;在於人後則不為對方所接納,故凶。這邊講的特別時上六,在最後才親比於九五,為凶。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斷〕誠心可以感人,以最真誠的心前往,最後可得。

〔釋義〕有誠信,前去親比,沒有罪咎。誠意有如水般裝滿了整個容器,最後自然會有意外的吉祥之事。

初六以陰爻居陽位,又與六四不相應,因此完全沒有什麼親比的正當性,但只因為誠意很夠,比道貴早、貴快,初六是眾陰中的的一爻,只要有足夠的誠意,感動人心,則最終會有預期之外的好事。但反之,若誠信不足,那麼反為凶咎。

〔釋義〕孚:即「誠」。缶:音「否」,古時土製的瓦器。盈為滿。盈缶則形容「有孚」。有它吉:意指其「吉」,並不是原先所預期的。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斷〕首正則吉。

〔釋義〕以自己內在的涵養而去親比,完全不失自己的立場,守正為吉。

六二以陰柔處陰位,又居中,與九五之君又為正應,既有自己的涵養美德,又得君王之心者。其比道,比的是自己的內在美與吸引力,而完全沒有因為向上親比而失去自己的立場,所以《象》傳解釋六二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貞吉:謂守正則吉。

 

六三,比之匪人。

〔斷〕很傷。

〔釋義〕比錯人了。

 六三以陰居陽不當位,三又是多憂之地,再加諸外卦中所對應的為上六,上六不但與六三不相應,而且並不是該親近的對象。六爻中唯有九五才是眾陰應當親近者。因此六三處境,是完全比錯人。爻辭沒有說吉凶,但《象》傳如此註解: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解字〕匪:非,錯誤。

 

六四,外比之,貞吉。

〔斷〕守正則吉。

〔釋義〕在外與九五親近,守正則吉。

 六四以柔居柔,當位。又四為近君之地,雖然對內與初六不相應,但比道應當向九五靠攏,雖然六二為九五之正應,但六四具有「近水樓台」之優勢,與九五相鄰,且以柔乘剛,為順,因此是能夠輔佐九五的良臣,亦得九五之心。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斷〕有君王之德,能得四方來親比,來者不拒,吉。

〔釋義〕光明正大的比道,君王使用「三驅」之禮,前方的禽鳥逃走的就隨它去,邑中之人不需警誡,吉。

 九五是比卦的一卦之主,是其他諸爻所比附親近的對象。而九五亦有君王中正之德,如古君王使用三驅之禮,捨逆取順,也就是只射殺背對自己逃去的,向著自己而來的則喜迎之,不射殺,所以「失前禽」。

〔解字〕顯:顯耀,形容其光明正大,公正無私。三驅:即三驅之禮。古代君王畋獵之禮,三面合圍,網開一面, 捨逆取順,也就是對著我而來者(逆)捨之,不射殺,只射殺背對著我而逃去者(順),者也是所謂的「失前禽」,因來到我前方者皆迎之而不殺之。邑:諸侯國之城邑。《象》傳曰:邑人不誡,上使中也。意謂邑人之所以不需告誡(三驅之禮),因為君王之教化而使邑人有中庸之德,無待告誡。

上六,比之无首,凶。

〔斷〕凶。

〔釋義〕親比而沒有一個開始,凶。

上六完全不親比於九五者,以陰柔居於最外,位居九五之上,陰乘陽(逆),內又無應(與六三無應),完全背離比道者,故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