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543】易經中常見的占辭:元亨利貞

Jack 發表於

 

相關文章:

元亨利貞

元亨利貞是《易經》中相當常見但也最難解的占辭。

這四個字《彖傳》翻譯為「大亨以正」,這是最精簡的解釋。可參考以下文章。

但元亨利貞最好的解釋應當是:元為始或大,亨為美好條件的聚合,利為宜於......,貞為堅定或守正。整句翻譯為:大善而嘉會合禮,宜於堅定守正。

《易經》的吉凶斷辭多數是以吉、凶、悔、吝、無咎、厲等來表達,前一篇我們也用了吉凶光譜圖來表達這些不同占辭的吉凶內涵。但元亨利貞並不宜直接套上這個光譜來理解,不然很容易誤解,例如「亨」或「大亨」不能和「吉」混淆;貞的話又差更遠了,不然不會有「貞吉」、「貞凶」兩種天差地別的吉凶處境出現。

更具體的來說,《乾文言傳》為這四字做了最好的註腳:「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後儒依《文言傳》這段記載來解釋元亨利貞,並進一步建立了「四元德」的標準解答,不但把元、亨、利、貞視為四種基礎而根本的德性,還用來據以判別每卦卦德含量的多寡,例如乾卦卦德含量與純度都是最高的,不但四德兼具,而且是完全無條件的。

「四元德」的傳統解釋,把四字當做名辭及四個獨立的德性,因此斷句皆作「元、亨、利、貞」。這樣的解釋直接把《易經》經文從頭到尾讀一遍就知問題之所在了。

排除了「元德」的意涵,《文言傳》是這四個字最好的註解。

元即至大、始、首。

由於元之為大為始為首,專指善而言,而不能是惡。因此可再引申而將元翻譯為「大善」,意謂至大之善,即善之始與首。這也是《文言傳》「元者善之長也」、「體仁足以長人」的涵義。

《說文》:「元,始也。从一从兀。」《爾雅》:「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又曰:「元,良,首也。」「元」甲骨文作,上方的「二」為「上」的意思,下方為人,元造字本義即「上人」的意思,今日所說的「元首」最符合元的原始字義。

元的另一甲金文造型似乎是上有一大頭,例如金文可能作 ,因此另一說認為,元的本義為「首」,就是人頭。而這個用法還保留在一些先秦文獻,例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狄人歸其元」,《孟子.滕文公下》「勇士不忘喪其元」,元都解釋為人頭。 另有學者解讀為兀,或曰,兀與元古字通,或曰兀與元是一字的分化。

在古文以及甲金文裡,常有「元子」、「元孫」的用語,指的就是「長子」、「長孫」,取的就是長、始的意思。「元卜」則是指第一次、首次,原始的問卜。

在《易經》中「元」字通常是做為形容辭,有至美、至善、至大的意思,若作名辭則是大善、善始。所以,一般人將元亨、元吉,解釋為大亨、大吉,但這樣的「大」,有根源、基礎義。另一種註解則是做為名辭,元亨為大善而亨通,或者大善而嘉會合禮;元吉則是大善而吉,大善乃吉。

另外要注意的是,今人用法裡,元並無善惡之別,但在《周易》裡卻只用在「善」。

因此現今除了諸如元首、元氣、元祖、位元等用語,以元來指涉事物之基礎、根源義之外,還有「元凶」的用語,用以指涉凶(惡)的根源。但在古義裡,所謂的「元者善之長」,元指的是善的根源,因此基本上只用來形容美善的事物,醜惡者不能用元,所以《易經》中有元亨、元吉、元夫,並沒有元凶、元咎

古亨字與烹、享字通,甲骨文作  或 ,《說文》作亯。

《爾雅》:「享,孝也。」「珍,享,獻也。」《說文》:「亯,獻也。从高省,曰象進孰物形。《孝經》曰:『祭則鬼亯之。』凡亯之屬皆从亯。」依《說文》,亯本義為敬獻煮熟的肉給長輩或祖先吃,孝享敬獻之意。但亯字還有享祀,亨通,以及烹煮的意思,這些字義《說文》中皆未見。

後世將「亨」解釋為「亨通」則是來自於《周易》,所以我們現在在《易經》上探討亨字字義時面臨了更為困難的問題,等於要在源頭上再找終極的源頭。

根據《文言傳》「亨者嘉之會」,「嘉會足以合禮」來看,亨是解釋為嘉美的聚會、會合,有點類似今天「大拜拜」時眾人準備好最豐盛的牲禮到廟中祈福的意謂。以這個解釋再回頭看亨字的甲骨文,或許就如一些學者所說的, 畫的就是宗廟,因宗廟既是敬獻祭祀祖先之處,也是會聚之所,因此用宗廟的符號象徵祭祀敬獻(享)以及聚會(亨者嘉之會)。

關於亨字的詳細考證,可再參考《周易》中「亨」字字義考這篇文章。

在《周易》中亨字的用法有個很特殊的地方,就是它多數只用於卦辭,用於爻辭者很少,不像元、利、貞三字,卦爻辭中都很經常出現。甚至,重新對經文做過校正之後可以說:亨字只用於卦辭,不用於爻辭

精確來說,《周易》爻辭只三次用亨字: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隨卦上六「王用亨于西山」,升卦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合而言之,古文中,亨與享本就通用,兩字可能也是同源。分而言之,後來的發展裡,兩字仍是有差別,亨為烹飪或亨通;享為享祀或享宴(饗宴)。所以亨、享究竟作為那個字使用?不能端看字面。這三個例子的亨字,則都應作「享」。例如,大有九三的「用亨」,《左傳》就引用為「用享」,並解釋為饗宴,另外以帛書與上博簡來比對,也應作「享」。詳論可見《周易全解》。

事實上,享字在《易經》中很少出現。除了以上三例以用亨假借用享之外,經文另有三次出現享:損卦二簋可用享,益六二王用享于帝,以及困九二利用享祀。

另一個與亨字情況相反的是「悔」「吝」,多數只出現於爻辭中但鮮少出現於卦辭。例如,悔字只在革卦卦辭出現一次「悔亡」,而吝字則未曾出現在卦辭中。

亨最常的使用方式是「亨」字單獨出現,另有「小亨」、「元亨」。需注意的是,《周易》占辭中,除了「吉」之外,只有「亨」字會以「元」來形容。

至於《易經》中有疑似「亨小」的用法,這是不正確的句讀。如遯卦辭應讀作「遯亨,小利貞」,而不是「遯,亨小,利貞」;賁則是讀作「賁亨,小利有攸往」,而不是「賁,亨小,利有攸往」。至於「既濟,亨小」,細讀《彖傳》就可發現,這句經文有問題,很可能原文應作「既濟,小亨」。總而言之,「小」字作為修飾辭,是放在文前,而不是文後。

我們分析六十四卦,「亨」字的出現與該卦的吉凶並無絕對關係:吉卦不見得「亨」,反之,凶卦也可亨。因此亨與吉本質上並不一樣,不能直接以「吉」來理解亨。

《文言傳》:「亨者嘉之會也」,又曰「嘉會足以合禮」。吉凶直接講的就是得失,吉是就「得」上言,凶則是「失」。而亨則是就「嘉會」上言,「亨」為美好事物的會合,「嘉會」的意思可能是來自於祭祀時祭品豐盛及眾人群聚的盛況。而這樣的生活場景,比較可能是要祈福或慶祝的意思

簡單説:亨字就字源上與祭祀是相關的,但是不宜直接以祭祀解,而是就祭祀之精神或象徵意義來說,亨是美好條件的聚合。

《文言傳》:「利者義之和也」、「利物足以和義」,《彖傳》則以「以」來解釋,即「用」的意思。

後世普遍將利解釋為利用、宜,宜於……、適於……,這也是解釋上較無爭議而最簡單的一字。

在《易經》的語法中,最常用到的如「利貞」、「利……貞」「利用……」,利涉大川、利有攸往、利見大人、無不利、利建侯。而以上這些用法,部份也會有否定式「不利……」,如不利有攸往、不利涉大川,或者如無攸利。

而在「利……貞」的語法中則有:利居貞、利艱貞、利女貞、利君子貞……。

《文言傳》「利者義之和」、「利物足以和義」的解釋也為利字做了些條件限制,就如元之專門用以讚美良善之至大,利也並不是單純的「用」,而是要經過義理的綜和考慮,能夠調和不同之義理,方可稱利。若不能調和義理,而只是單純的「用」,那麼是不可以用「利」的,因此利也帶有「和」的意思,意謂這是一種綜合考量下的最佳策略。

另外「利」也帶有「吉」的意思。如「利貞」為宜於貞定,意謂若貞定則較可能為吉;反之,「不利」則意謂不宜於做某事,若做的話可能得到凶的結果。

相較於元、亨、貞三字,利字在《易經》中是更為常見的,而且其用法顯然經常是獨立於「四德」脈絡。更多的利字用法,詳見本文後。

《彖傳》將貞解釋作「正」,而《文言傳》以「貞固」,「事之幹」,即事情之「主幹」來界定貞的意思,引申有「重大」、「根本」義。

貞字在卦爻辭的用法經常是與「利」字合在一起,最常見的就是「利貞」,或是「利……貞」或「不利……貞」。例如,利女貞,利居貞,利艱貞,利牝馬之貞,利武人之貞,利幽人之貞,利君子貞,不利君子貞。不過「不利……貞」者只有一例。

第二種常見用法,則是貞字後面再加上一些吉凶的判斷,如貞吉,貞凶,貞吝,貞厲,貞疾。

第三種用法,則是「……貞」,如可貞、永貞,安貞,艱貞。

最後一種則是「……貞」之後還會加上吉凶判斷,如「安貞吉」,「蔑貞凶」、「永貞吉」、「居貞吉」。

貞是卜問?

傳統上「貞」字一直毫無疑義的以《彖傳》的「正」來解釋,再加上《文言傳》「貞者事之幹也」及「貞固足以幹事」,貞又有「重大」(事之幹)、「貞固」(堅定)的意思。貞固也就是「貞操」的「貞」,意指對於某種德性的堅持,從一而終。也可解釋為「守正」,而且這種「守」是「堅守」,不是普通的守而已。因此貞字所描繪的是人對於道德、美德的堅持、堅定。再引申,則有守靜不動之義。

但這些很好的傳統解釋被當代許多學者根據甲骨文卜辭及文字學的考證而加以否決。並引用《說文》「貞,卜問也」,及《周禮》等諸多典籍認為「貞」即卜問的意思。但採用這些說法的學只,經常把貞、卜、占三字全都等同在一起,甚至和「筮」又混為一談。「利貞」即「有利之占卜」,「吉占」的意思,約略相當於「吉」。(按:卜為問龜,筮為問蓍,《周易》用的是筮法,不是卜法,但學者多將這卜筮混為一談。占則是視吉凶,解讀吉凶。貞,是對於重大事情的問卜,或是問卜中的「正定」程序。)

某些經文,或許將貞解釋為卜問,或者引申為問筮較為通順。例如,利......之貞的句型,以及可貞、不可貞。至於師卦「貞丈人吉」及困「貞大人吉」解釋為「問丈人吉」與「問大人吉」,則又是從問卜引申為問。但若要在經文全面用卜問(問筮)來註解貞,有個大問題。

《周易》本就是卜筮之書,所以原本整本書就全都是事關問筮結果的占解與判斷。《周易》這本書又惜字如金,用語極簡而精,怎麼會時不時跟你很累贅地說這是卜問(問筮)?例如「貞凶」、「貞吉」的句型,就相當不合理。直言凶,吉就可,再加貞字說卜問(問筮)為吉、卜問(問筮)為凶就是冗贅。

貞-鼎-定

貞顯然是和卜有所不同的,所以實不應混為一談。應該進一步了解,更具體來說「貞」到底是卜問中的怎樣程序?

貞在甲骨文中與鼎同一字,但有時會在鼎上加一卜字以做區別,現今我們寫的上卜下貝,貝字其實是鼎的省文。(圖:左一至三為貞字的甲骨文,右一至二為金文。請參考徐中舒《甲骨文字典》)

從字源來看,「貞」這個程序顯然和「鼎」有關,或許用鼎是要藉以表示「定」、「正」、重大等諸如此類的特殊意義,所以後來有了《文言傳》的解釋,以及我們現今所用的「堅定」的意義。

《說文》說:「貞,卜問也。从卜,貝以為贄。一曰鼎,省聲。京房所說。陟盈切。」段注:「大卜,凡國大貞。大鄭云:貞,問也。國有大疑,問於蓍龜。後鄭云:貞之為問,問於正者,必先正之,乃從問焉。引易師貞丈人吉。」「一說是鼎省聲,非貝字也。許說從貝,故鼎下曰貞省聲。京說古文以貝為鼎,故云從卜鼎聲也,陟盈切。」

段玉裁的注解是相當值得注意的,這是引自《周禮.春官天府》「季冬,陳玉,以貞來歲之媺惡」注疏,鄭玄注曰「問事之正曰貞也」。雖然具體來說什麼叫「問事之正」又如何「必先正之」不得而知,但這清楚點出,並非所有的問卜、占問都可說是貞,而是必需符合「事之正」「必先正之」的條件方可稱之為貞,這類卜問可能是屬較為重大者。這也是後來貞字被解釋作「正」的原因。

另《周禮.春官宗伯》「若國大貞」鄭注曰:「大貞,謂卜立君,卜大封。」也可約略見出,「貞」較於一般的卜問是帶有更為正式、重大的意謂。因為鼎(貞)在古代為權力之象徵,因此與「重大」、「正式」之占問有關,是很容易理解的,這也是《文言》說的「事之幹」(幹為主、重大的意思)。

從占、卜與貞的區別或許可說明甲骨文的卜辭中為何有的有貞人署名有的卻沒有。推論有署貞人者,可能意指有經過貞人「正之」、「定之」的程序,正可能指校正、訂正、正式確立、確定……;無署貞人者則未經此程序或無貞人之參與。

今之學者喜標新立異,一找到過去傳統少被採用的「卜問」的說法,於是見獵心喜,紛紛立說擁立這個代表推翻傳統的學說,實則只是對貞的解釋更為混亂。繞了一大圈,結果對於「貞」字的最佳解釋就在兩千多年前的《文言傳》這段文字裡。

我們再以這些面向的意涵來看前述四種貞字的不同用法:

  • 利貞,利……貞:例如,利女貞,利居貞,利艱貞,利牝馬之貞,利武人之貞,利幽人之貞,利君子貞,不利君子貞。
  • 貞吉,貞凶,貞吝,貞厲,貞疾。
  • ……貞,……貞吉/凶:如可貞/不可貞、永貞,安貞,艱貞
  • 安貞吉、永貞吉、居貞吉,蔑貞凶

傳統的解釋下,以上四種句型,以正、貞固、堅定來解釋大致都是可通的,但是在「利……貞」的句型裡,採用「卜問」的解釋較為通順,而貞字後帶有吉凶判斷的,則不宜解釋為「卜問」。

例如,在「利女貞」、「利武人之貞」等一類句型裡,若採用傳統解釋,就是利於女性美德之堅持,或是利於堅持女性美德。第二種解釋為,利於女人的問卜,此卦若是女人來問卜則有利。

在貞凶、貞吉、貞厲的情況,意指如果堅定、堅持的話,就吉、凶,或厲;貞若解釋為卜問,則變成贅語了。若非得解釋為卜問,那麼卜問不可與「筮」混為一談,並且要考慮進古代可能有的大事先筮後卜的習俗(但事實上古書中很多故事記載是先筮後卜),那麼這些「貞」解釋為「卜問」,就沒有贅語的問題,而是另外對於同一件事情「問卜」結果的記載。

總而言之,《周易》中的用語,通常都不是單一字義可以解釋得全的。傳統註解有其不足之處者,可用當代學者愛用的「卜問」來疏通之。而當代愛用的「卜問」,則忽略的文字的發展,在周朝時可能已經相當成熟,其字義已經相當複雜而不單一了。

利涉大川

川指的是河川,利涉大川除了字面意義上的「利於涉水過大河」之外,大川也隱喻著危險,因此得到這個斷辭時,意謂可以涉險行事,雖有危險阻撓,但可以冒險犯難。相反的「不利涉大川」就是不宜涉險行事,行事應該採取比較安全的路徑。

通常得利涉大川,意謂對於事情可以採取較為積極、進取的策略。不利涉大川則相反,應採較為保守、退守的態度。

另有一說,認為「利涉大川」為宜走水路,不宜走陸路。就字面意義來說這當然沒什麼錯,特別是問卦者若是剛好不知搭船出門、搭飛機出門,或是搭車出門時,或許這提供了一個清楚的解答(最好繇辭還有「利搭飛機」的),但這並不是理解《易經》的很好方式。

利有攸往

利於遠行、出遠門。相反的「不利有攸往」就是不宜遠行、出遠門。

攸有兩個意思:

  • 一是所,場所、所在的所。利有所往,就是利於有所往。
  • 二是遠,利有攸往就是利有遠往,利於出遠門、利於遠行。與「利有所往」義通,因為人通常都是在出遠門時才會說要去那裡並卜筮問事。如果只是一般的出門,到門外附近走走,不會因此而問事。

有也有兩種解釋,一是語助辭,二是于。

另還有一種解釋是相對於「無攸利」而言。

「利」字在易經中多數是「宜於……」的意思,但也可解釋作「利益」,「無攸利」就是一個例子。我們再以句例比對,易經中並無「攸利」或「有攸利」一類的斷辭,那麼「利有攸往」或也可做為「無攸利」的相反斷辭。無攸利是無所利、無遠利,利有攸往則是利益有遠往,有細水長流之利益的意思。

不過,因為「利有攸往」已有「不利有攸往」的相反斷辭,而且這樣的句型對比相當顯著,因此還是解釋為利有所往,利有遠往,利於出遠門為宜。

利見大人

宜於見大人。

古代的大人(君子)、小人的區別,原本並沒有道德意義,道德意義的大人、小人大致是從孔子之後所發展出來的。大人是指做官的、有官位的,就如我們看連續劇、電影常看到的,百姓會叫「大人呀……」。所以大人、小人,是官與民,貴族與百姓的區別。

但後來大人的意義有很多的引申,以現今的社會,除了指官員之外,還可理解為有德有望,德高望重的人,或者是有影響力的人。利見大人,就是利於去拜訪、拜見大人,通常意味著要取得他們的協助。

要注意的是,這裡的「見」是主動式,曾有人來問說卦得「利見大人」,為何所邀訪的人竟然不來?「利見大人」是要主動去見大人,不是大人來見你,所以大人當然不會來。

无不利

屬於好的斷辭,無所不利。相當於吉。

利、利用、用、或、勿用

一事之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做,有這些不同等級。

「利」易傳解釋作「以」,也就是「用」的意思,所以「用」和「利」的意思也很相近。

但通常來說,用是很單純的指一事之可行不可行,可做不可做。利者義之和也,所以翻譯作「宜」是較佳的,意指這是一種總體考量、權衡輕重,調和各種不同情境之後的一種較佳決定。且就決策來說,利或利用,是適宜,很好,很可以去做,做了之後結果是吉的意思。如利涉大川,利用行師,利用賓於王,都表示做某事為吉而可順利完成。

用為可行,可以做,如「用大牲吉」、「利用享祀」、「用拯馬壯,吉」。若後面有加「吉」字,則意思近於「利」或「利用」;若有加「利」字當然也可通吉。但如只單「用」字,則代表做此事可行,其結果沒什麼特別的吉凶可言。

勿用為不可行,不可做。如「潛龍,勿用」、「勿用有攸往」、「勿用取女」……。代表不要採取相關行動為宜,若採取行動則可能為凶。

或為疑辭,大概居於用與勿用中間,可翻譯作「或者」、「也可以…」、「也可能…」。如「或從王事」、「或躍在淵」、「師或輿尸」。因此有時候這也保留了「選擇權」給問事者。